※第一試(筆試)
等別 | 類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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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職員 (第3職等) |
人力資源管理 | 企業管理 | 人力資源管理(含勞基法) | 管理個案分析 | |
平均配分 | 30% | 30% | 30% | ||
說明: 筆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70%,凡筆試有下列任一情況則不予錄取: 1.有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 2.專業科目之原始分數平均未達 50 分者。 |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複試類別 | 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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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態 |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
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 | 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
才識 | 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
人格特質 | 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
平均配分 | 100% |
複試類別 | 現場測試 不需參加此測試:免稅店賣場服務、訪銷員(身障組)、化工(身障組)、鍋爐(身障組)、事務管理(身障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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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能測驗方式 |
肩扛(或手抱)25公斤沙包,跑走 50 公尺(直線 25 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 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
男性:17.00秒以內完成 女性:20.0秒以內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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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配分 | 100% | 合格制 |
- 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 口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30%,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 體能測驗為合格制,不合格即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