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科目 國文(論文) 英文 專業科目 民法 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 刑法、刑事訴訟法與行政法 說明 筆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70%,凡筆試有下列任一情況則不予錄取: 1.有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 2.專業科目之原始分數平均未達 50 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