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首頁
>
線上測驗
>
公職考試>高考/三等>戶政
>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年度
年度
105
104
103
103
1.
17 歲之甲因沈迷於手機遊戲,將零用錢全數花用於購買遊戲內虛擬寶物。某日,甲 將其父乙之筆記型電腦出售予丙,並將取得之價金花用殆盡。乙向丙表示拒絕承認 甲之行為,丙則向乙表示其為善意第三人,依法可取得該筆記型電腦之所有權,請 附具理由回答丙之主張有無理由。(30 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2.
甲與乙於民國 99 年 4 月 2 日結婚,結婚之初感情尚融洽,惟乙自民國 102 年 4 月 3 日起即無故離家,棄家中老人於不顧。甲設法打聽乙下落,也要求乙返家履行夫 妻應盡之義務,然乙卻百般推託,並拒絕返家。乙同時主張:「伊並非不告而別, 伊因家裡瑣事遭大姑持燈座打腳,且被小姑、婆婆摑耳光,遭受虐待始離家,想要 到臺北生活,但甲卻不同意。」等語。若乙所稱遭婆婆等人虐待始離家云云,事後 證明皆不足採信,試問:甲應以何理由訴請法院判決離婚?(40 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3.
甲在兒子乙創業之初,贈與 150 萬元作為創業基金,後來甲因為購屋,積欠銀行 50 萬元未還。甲死亡時,留下遺產 500 萬元,繼承人為與亡妻所生之子乙,以及再娶 之妻丙,但甲卻將 500 萬元遺贈情婦丁。請問乙、丙之特留分是否受到侵害?二者 應如何主張其權利?(30 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購買題庫後,可使用那些功能?
可觀看題目詳解,並提供模擬測驗!(免費會員無法觀看研究所試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