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_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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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為船員,民國(以下同)80年10月1日因船難而生死不明。甲與乙為夫妻,甲行蹤不明時已有3歲之A子及懷孕2個月之B,另外尚有登記為甲所有之房地X。由於甲一直杳無音訊,基於生活照顧之理由,乙及A、B於82年10月與丙男同居,甚至在83年10月1日以公開儀式與丙結婚。83年12月1日,乙則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之訴。本案最後在84年5月1日經法院判決確定,推定甲死亡在案。豈知85年5月甲竟自漂泊地印尼返國。試問:
(一) 甲被宣告死亡之日,究竟應為何年何月何日?此一死亡宣告是否影響甲、乙、丙間婚姻之效力?(13分)
(二) 甲返國後,甲與乙是否當然回復其夫妻之關係?已由乙、A、B加以繼承之財產是否亦當然應回復為甲所有?(12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2.
甲自其父A繼承一古董字畫X,經甲花5,000元請專家乙鑑定為並非真跡後,將之以10萬元出賣於丙,丙受領X之交付後花1個月時間仔細推究,懷疑可能係明代唐寅真跡,乃花6,000元請另一明畫鑑賞家丁詳細鑑定,確信係為唐寅之作無誤,X乃以200萬元出賣於知悉乙、丁鑑定結果之富商戊並交付之。這個時間距甲將X出賣、交付於丙之後僅半年而已。甲知丁鑑定X係為真跡後,依民法之規定,向丙主張因錯誤而撤銷其與丙間之買賣行為,並欲自戊請求返還該古董字畫。試問:
(一)本案甲是否有理由撤銷其與丙之古董字畫買賣行為,並請求戊返還該古董字畫X?(12分)
(二)設甲撤銷其與丙之買賣行為請求返還該古董字畫有理,則甲對丙、丙對戊究否有何賠償責任?甲對乙是否亦有理由請求損害賠償?(13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3.
中年男子甲於某晚以萬能鑰匙侵入一戶民宅行竊,甫竊得財物欲離去,正好屋主乙男偕同懷孕滿6個月的妻子丙返家,甲受困屋內不及逃離,情急躲入浴室。乙因尿急直衝浴室,發現浴室門由內擋住推不開,猛力推出縫隙,赫見裡面露出一條人腿,驚覺有人躲在裡面,因擔心竊賊會危急妻子和胎兒,硬推開門擠進浴室。不料對方一個右勾拳就打過來,乙蹲下閃避沒被擊中,立即撲上前與對方扭打一團。年輕力壯、曾在軍中受過搏擊訓練的乙,用雙手肘緊緊壓制甲之下顎部直至勒昏,經報警送醫急救後,甲仍不治身亡。試分析乙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25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4.
試分析行為人甲在下列案例中的刑事責任:
(一)甲意圖使乙、丙、丁3人受到刑事處罰,以一狀向地方法院檢察署誣告3人犯強盜罪。(15分)
(二)甲同時偽造乙、丙、丁3人名義之支票,面額1百萬元各1張。(10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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