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外文所-考試科目

考試資格

研究所-外文所-考試科目

表1 外文類研究所考試科目
類別 考試科目(專業科目)
英語教學組 【英文作文及翻譯】+【語言學概論】+【英語教學】
語言學組 【英文作文及翻譯】+【語言學概論】+【語言分析】
文學組 【英文作文及翻譯】+【英國文學史】+【美國文學史】
翻譯所 【英文作文及翻譯】+【口譯】

研究所-外文所-投考組合

外文系畢業的同學,除了報考研究所外(組合1),當然,藉由語言的優勢及專業進入需要外語專業的外交特考(組合2)。

※ 組合一 外文研究所

外文所主要考試科目組合
類別 考試科目
英語教學組 英文作文及翻譯、語言學概論、英語教學
語言學組 英文作文及翻譯、語言學概論、語言分析
文學組 英文作文及翻譯、英國文學史、美國文學史
翻譯所 英文作文及翻譯、口譯

※ 組合二 外交特考(外交領事人員)

類科/組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外交領事人員(三等)高考 ◎國文 (作文、公文、測驗) ◎外國文(依選試外國文應試,除英文組外,各類組語言兼試基礎英文)
◎英文組 ◎德文組 國際公法與國際關係
◎法文組 ◎日文組 近代外交史
◎西班牙文組 ◎阿拉伯文組 國際經濟學(含國際經貿組織)
◎韓文組 ◎俄文組 外語個別口試(依選試外國語應試)
◎義大利文組 ◎土耳其文組 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
◎馬來亞文組 ◎泰文組  
◎葡萄牙文組    
標示說明:「※」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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