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國際文教行政-考試科目

考試資格

高普考-國際文教行政-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1. ◎ 國文
    (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憲法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 )
教育行政學
比較教育
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世界文化史
國際關係
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標示說明:「※」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高普考-國際文教行政-投考組合

考試類別 高考三級 地方特考(三等) 外交領事(三等)
專業科目 教育行政學 ◎ 外國文(依選試組別)
比較教育 綜合法政知識
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 國際法
世界文化史 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國際關係 ◎ 國際經濟
英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 ◎ 國際傳播
普通科目
  1. ◎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
    (憲法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
◎ 國文
( 作文、公文、與測驗 )
標示說明:「※」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許願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