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特考-電子科學組-考試科目

考試資格

調查局特考-電子科學組-考試科目

三等

普通科目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1. 計算機概論
2. 電子學與電路學
3. 通信與系統
4. 工程數學
說明 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全部測驗式試題;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測驗式試卡應以2B鉛筆作答,並須攜帶軟性品質較佳之橡皮備用;申論式試卷應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四等

普通科目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
專業科目 1. 計算機概要
2. 電子學與電路學概要
3. 通信與系統概要
說明 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全部測驗式試題;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測驗式試卡應以2B鉛筆作答,並須攜帶軟性品質較佳之橡皮備用;申論式試卷應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調查局特考-電子科學組-投考組合

標示說明:「※」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考試類別 調查局 高考
等別 三等 三等
考試類科 電子科學組 電子工程
專業科目 計算機概論 計算機概論
通訊與系統 電路學
電子學與電路學 電子學
工程數學 ◎ 工程數學
- 電磁學
- 半導體工程
普通科目
  1. ◎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1. ◎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 ※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許願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