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會計-考試資格及考試時間

考試資格

高普考-會計-考試資格

高普考、初等考、特考怎麼分

公務人員考試主要分為兩種:一是每年例行舉辦的高普考、初等考,主要分發單位以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一級機關、學校為主;另外一種則是不定期舉辦的特種考試(簡稱特考)。

高普初考和特考的差別就考試時間而言,高普初固定一年一次、特考採不定時制(遇缺才補);以資格而言,高普初考分五等,依照每個等級有不同限制。而特考是針對『特殊資格』人員或機關『特殊需求』(如:司法人員、調查人員),因此要符合條件才能報考。

特考與一般高普考最大差異在於特考錄取名額為『特考特用』,特考及格之考生依據不同的考試種類有『留任三~六年』,方能申請轉調該分發任用單位之外的機關。

註:自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起,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年限由1年改為3年,及格人員於分發任用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依據考選部 103.1.9 公告實施之考選新措施)

公務人員考試各級應考資格

考試名稱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地特三等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普考四等
地特四等
  1. 具有高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2.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3. 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初等考試
地特五等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 (無學歷限制,報考時不須繳交學歷證明)

考試時間

高普考

年度 報名時間 報名方式 考試時間 考場地區
106 106.03.27 - 106.04.06 一律採網路報名 105.07.07 - 105.07.11 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二考區舉行
105 105.03.29 - 105.04.07 105.07.08 - 105.07.12

初等考試

年度 報名時間 報名方式 考試時間 考場地區
106 105.10.18 - 105.10.27 一律採網路報名 106.01.07 - 106.01.08 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八考區舉行
105 104.10.20 - 104.10.29 105.01.09 - 105.01.10

地方特考

年度 報名時間 報名方式 考試時間 考場地區
106 106.09.12 - 106.09.21 一律採網路報名 106.12.09 - 106.12.11 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二考區舉行。 共分12個考區及15個錄取分發區
105 105.09.13 - 105.09.22 105.12.10 - 1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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