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戶政-考試科目

考試資格

高普考-戶政-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1. ◎ 國文
    (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憲法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 )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行政法
地方政府與政治
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普通考試
  1. ◎ 國文
    (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憲法30%、法學緒論 30%、英文40% )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行政法概要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標示說明:「※」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高普考-戶政-投考組合

考試類別 高考三級 地方特考(三等) 普通考試 地方特考(四等)
專業科目 ◎ 行政法 ※ 行政法概要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地方政府與政治  
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普通科目 1. ◎ 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1. ◎ 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標示說明:「※」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許願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