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考試資格

考試科目

等別/類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營運職 資料庫管理 國文
(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英文
(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郵政三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關聯式資料庫系統技術 資料庫系統規劃、開發與實務
系統分析 資訊系統規劃開發(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庫系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用) 問題解析及處理(問題分析與解決、邏輯推理能力)
資通訊與安全管理 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概要 通訊與網路安全概要
數據分析 數據分析及演算法運用 邏輯推理及 SQL、R 語言
專業職(一) 一般資訊 國文
英文
郵政三法概要及金融科技知識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資訊系統應用概要 網際網路服務與應用概要
電子商務
(網頁設計)
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 多媒體概論與設計實務
電子商務
(企劃行銷)
電子商務 行銷學
資安與網路管理 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概要 通訊與網路安全概要
系統操作 資訊科學概論(含電腦基礎知識、資料結構、網路基本知識、資訊安全) 作業系統
程式設計 邏輯推理 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概要(含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料庫設計)
圖書館管理 數位典藏概論 圖書館管理
說明:
  1. 營運職:普通科目 3 科各占筆試成績 ;專業科目 2 科各占筆試成績 。
  2. 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普通科目 2 科;專業科目2 科。
  3.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 :
    筆試總成績占總成績 7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
    (2) 專業職(二)外勤 :
    筆試總成績占總成績 4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
複試類別 面試  
  儀態    
言辭
才識
人格特質
平均配分 100%  
說明:
  1. 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
  2.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 :
    口試總成績占總成績 30%;口試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投考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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