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別/類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1 專業科目2 專業科目3 師級 國文(40%) 英文(60%) 稅務及商事法規(與會計業務有關者) 中級會計學及高級會計學(含IFRS、會計準則公報) 會計 說明: 初試(筆試)成績:「共同科目」佔初試(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佔初試(筆試)成績70%。 初試成績有一節零分、缺考者不得參加複試。 複試類別 面試 平均配分 100% 說明: 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 口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佔總成績60%;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