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規劃於其座落臺北市住宅區之自有住宅設立益智類電子遊戲場,經辦妥商業登記後,向臺北市政府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及其他相關登記事項,臺北市政府審核後,發給營利事業登記證及普通級之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但考量附近居民之夜間安寧,雖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並未規定,仍於登記證上附記「營業時間不得超過夜間12時」。
試問:關於上開「營業時間不得超過夜間12時」之附記,甲如有不服,如何救濟?(25分)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突襲檢查臺北市A動物醫院(負責人為甲獸醫師)之管制性麻醉藥品,結果發現甲所僱用之乙獸醫師未領有施打麻醉藥品許可,即逕行使用替某貓進行麻醉手術,檢查中並發現A動物醫院未逐次填具使用麻醉藥品之處方箋,而且其動物病歷亦未依法保存5年。試問:
(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得否對A動物醫院因違反多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而予以重複多次處罰?理由何在?(15分)
(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處罰A動物醫院時,應否讓甲或乙陳述意見?理由何在?(10分)
下列何種規定,行政機關在適用時,有合義務裁量原則之適用?
拋棄紙屑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罰鍰
行政執行之義務人因管收,而其一家生計有難以維持之虞者,不得管收
行政機關認再開程序之申請有理由者,應撤銷、廢止或變更原處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570號解釋,認為內政部與經濟部會同發布之玩具槍管理規則,禁止製造、輸入、販賣類似真槍之玩具槍,違反下列何原則而違憲?
法律優位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比例原則
差別待遇禁止原則
某行政機關首長要求所屬公務員辦理人民依法申請案件,必須在3個工作天內完成。但該機關卻於受理某位民眾甲之申請案後,無故一反往常均於3天內完成之作法,遲延至第10個工作天才完成。請問該事件之處理違反何種法律原則?
法律優位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行政便宜原則
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如何處理?
由行政院解決之
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由內政部解決之
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合議制之委員會,其主要決策必須以合議之方式行之。下列何者不屬之?
僑務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內政部開辦國民年金後,因未另設機關負責,透過立法將業務交由勞工保險局辦理,此種情形類似於行政法學理上的那種行為?
機關協助
權限委任
權限委託
權限委辦
關於義務人拘提管收及應負義務之規定,於下列何者不適用?
義務人為未成年人時之法定代理人
合夥之執行業務合夥人
義務人死亡者,其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
破產管理人
依司法院釋字第287號解釋,解釋性行政規則若前後不一致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依後法廢前法之原則,依前釋示所為之行政處分應屬當然錯誤
依前釋示所為之行政處分,不論是否確定,處分相對人皆得要求依後釋示重為處分
為求保護人民權益,得由人民選擇依前釋示或後釋示處置
後釋示發布前,依前釋示所為之行政處分已確定者,若前釋示確屬違法,相對人得請求依後釋示重為處分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法院所得審查之行政處分?
高等法院否准律師登錄之申請
立法機關首長對所屬職員之免職處分
對於外國派遣之使節予以拒絕
監察院對於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義務公務員之罰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協助其所屬下級機關依職權調查證據、認定事實之需,而統一訂定之「事業放流水採樣方法」,其性質為: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職務命令
行政指導
某甲為銷售電機之公司,因認某乙公司屢藉網路等新聞媒體,陳述並散布不實報導,誣指某甲侵害他人專利權情事,足以損害某甲營業信譽,嚴重妨礙公平競爭及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22條及第24條規定,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結果,以本案依現有事證,尚難認某乙有違公平交易法情事,乃函文某甲其檢舉不成立。甲循序提起撤銷訴訟,請問行政法院應如何處理?
檢舉不成立之函文屬行政處分,行政法院應命原告變更訴訟為一般給付訴訟
檢舉不成立之函文非屬行政處分,行政法院得以不合法裁定駁回其訴
檢舉不成立之函文非屬行政處分,行政法院應續行撤銷訴訟
檢舉不成立之函文屬行政處分,惟原告不具訴訟權能,行政法院應以不合法裁定駁回其訴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同意配撥樹苗給林地所有人種植,但林地所有人卻未將樹苗種植於林地上,試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得為如何之處置?
以林地所有人未履行負擔為由,職權廢止該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
以林地所有人未履行負擔為由,職權撤銷該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
以贈與條件未成就為由,職權廢止該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
以贈與條件未成就為由,職權撤銷該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
A為公立學校教師,其遭學校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7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規定予以解聘,學校於解聘通知書上註明A不服解聘時,得依教師法第29條第1項及第33條規定提出救濟。按教師法第29條第1項係規定:「教師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者,得向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同法第33條則規定:「教師不願申訴或不服申訴、再申訴決定者,得按其性質依法提起訴訟或依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或其他保障法律等有關規定,請求救濟」。請問關於A不服學校解聘措施所提出之法律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法提起訴訟前,應先提起教師申訴
教師申訴之標的限於非屬行政處分者,A不服學校之解聘處分,依法只能提起訴願
A不服申訴、再申訴決定者,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A應同時提起教師申訴與請求國家賠償
總公司設於臺北市的豪邁機動車有限公司南投分公司,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檢驗汽機車排放廢氣量,試問受驗車輛車主不服檢測結果時,依訴願法之規定何者為訴願管轄機關?
豪邁機動車臺北總公司
豪邁機動車南投分公司
行政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法院就其受理訴訟之權限,認其與普通法院確定裁判之見解有異時,應如何處理?
裁定駁回訴訟
依職權將本案移送最高行政法院
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司法院解釋
由上級法院協議定之
私立大學對其學生所為之退學決定,依司法院解釋,認為其性質係:
私法上之契約終止行為
公法上之契約終止行為
行政處分
應循私法訴訟途徑解決紛爭
下列行政機關之行為,何者不適用行政執行法之規定?
人民未於法定期間內繳納之稅款,行政機關要求人民依法繳納
商家未於限定期限內停止違法營業行為,行政機關進行斷水斷電
人民應於期限內自行拆除違建卻未拆除,行政機關強制拆除違建
行政機關要求簽訂BOT契約之廠商,應依契約約定履行義務
下列有關訴願管轄機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下列有關訴願管轄機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行政機關將權限委託不相隸屬之機關,人民不服受委託機關所為行政處分時,一律以委託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
行政機關將權限委任下級機關,人民不服受委任機關所為行政處分時,以委任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
上級政府將權限「委辦」予下級政府,人民不服下級政府之行政處分時,以受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
依現行行政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事件,何者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
交通裁決事件
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事件
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件
A因違規停車而遭到警察機關委託之民間業者拖吊,A不服違規停車之罰鍰處分,A應如何救濟?
提起訴願
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
提起行政訴訟
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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