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_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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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8 歲之甲男與 20 歲之乙女依法結婚,於蜜月旅行中,甲因車禍之後遺症產生精神 障礙,致使其為意思表示之能力顯有不足,其妻乙為保護甲免於日後受騙上當,欲 為甲聲請監護宣告。試問:依現行民法之規定,法院應如何處理?(35 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2.
甲夫乙妻收養丙夫丁妻之子 A,A 於 10 歲時,甲、乙因車禍同時死亡,此時應由何 人擔任 A 之法定代理人?(15 分)若 A 之法定代理人及其親屬均無力照顧 A,A 應 如何主張其權利?(20 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3.
甲為乙之父,乙為丙之父,由於乙知悉甲自書遺囑,欲將遺產悉數捐贈丁公益團體, 乙乃教唆丙隱匿甲之遺囑,此事於甲死亡後被發現,甲除乙、丙外,並無其他繼承 人。試問:甲之遺產應如何繼承?(30 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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