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線上測驗 > 公職考試>地方特考/三等>戶政 > 91年特種考試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人員三等考試 地方政府與政治
地方制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直轄 市、縣(市)另定之」,請問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究竟應該以自 治條例方式辦理?還是應該以自治規則方式辦理?並請一併說明何謂自 治條例?何謂自治規則?
臺北市議員曾提案,要求市警局統計自民國八十一年起,因違反電信法使 用無照測試的測速照相器材進行超速開具的罰單,應將其罰鍰全數退還被 裁罰者。但市議會僅通過決議「送市府依法辦理」,請問依地方制度法第 三十九條有關「窒礙難行」之規定,市府應如何處理?
中央與地方之府際關係應依何種關係理論設計?試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 申論之。
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之運作關係,應如何建構?試依地方制度法 之規定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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