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線上測驗 > 公職考試>地方特考/三等>法律廉政 > 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 刑法
何謂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試各舉一實例說明之。
假釋的要件為何?設立假釋制度的目的何在?
甲為某地方政府某課的課長,知道公務員絕對不能收受任何賄賂,而其妻 乙為家庭主婦,乙的行為不會構成瀆職罪。因而與妻乙分工合作,處理公 務時,甲視案件會暗示對方送錢給乙。某年市民丙向地方政府提出某申請 案,甲、丙均知該申請案不符合法定要件;經甲暗示後,丙於某天中午到 甲家送水果一盒及信封內裝十萬元台幣給乙,離開時被埋伏在附近的調查 員所捕獲,乙、丙二人均坦承送收水果及金錢的行為。試問:應如何處斷 甲、乙、丙三人的行為?
丁為早日繼承財產之故,交付戊三十萬元台幣,告知於當月月底前殺死丁 父,戊誤以張三為丁父,持刀殺死張三。試問:丁、戊二人成立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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