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線上測驗 > 公職考試>地方特考/四等>法律廉政 > 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 刑事訴訟法概要
偵查中,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其選任之辯護人得在 場實施辯護活動之內容為何?於何種要件下,司法警察人員得例外予以限 制或禁止?
試問刑事訴訟法第88 條第3 項「準現行犯」之要件為何?憲法第8 條第1 項所謂之「現行犯」是否包括刑事訴訟法第88 條第3 項所定之「準現行 犯」?此項「準現行犯」之規定應做何解釋,始符合憲法第8 條第1 項容 許現行犯之逮捕得由法律另定之精神?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 之陳述,符合何種要件,得於審判中作為證據?
依刑事訴訟法第158 條之4 之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刑事訴訟程 序之公務員因違背法定程序取得之證據,其有無證據能力之認定,應如何 審酌?法院應具體權衡之事項為何?
可觀看題目詳解,並提供模擬測驗!(免費會員無法觀看研究所試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