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線上測驗 > 公職考試>高考/三等>金融保險 > 95年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第二試 保險學
保險需集合眾多危險同質性之經濟單位,請說明需有眾多經濟單位集合以及需具 危險同質性經濟單位集合之原因。並請說明眾多經濟單位集合之形態與其性質。
要保人甲以價值200 萬元之保險標的於2005 年6 月1 向A 保險人投保20 萬元之 火災保險,並於同年8 月1 日又向B 保險人投保60 萬元之火災保險,復於同年 10 月1 日向C 保險人投保120 萬元之火災保險,前述三個保險契約之保險期間 均為一年,嗣於2006 年7 月8 日發生保險事故,惟事故發生時標的物之實際現 金價值下跌至100 萬元,若保險事故所致損失程度為60%,試分別以比例責任制 (Pro rata liability)與責任限額制(Limit of liability)說明各保險人各應負擔多少補償 金額?並請說明我國保險法所規定之補償方式為何?
請說明委付(Abandonment)之意義,並請說明我國現行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以 及海商法對海上保險被保險貨物有關委付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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