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線上測驗 > 公職考試>高考/三等>法律廉政 > 9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第二試 刑法
甲因事與A 結仇,乃決意加以殺害,某日埋伏於Α返家道路之隱密處,伺 A 經過時,持刀將其挾持至山上僻野處,正擬加以刺殺,適有甲之友人乙 路過,目睹上情,亦持刀加入砍殺,二人終合力將A 殺斃。試問甲、乙二 人各應負何刑責?
A 平素討海維生,並僱請甲為助手。A 之子乙不務正業,遊手好閒,為償 還鉅額賭債,乃暗中為其父向某保險公司投保新台幣一千萬元之壽險後, 以事成給付一百萬元代價為餌,誘甲於出海捕魚時設法將A 推入海中。甲 利令智昏,果順乙所求,而將A 溺斃。試問甲、乙各應負何刑責?
甲將公司所發給之年終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持至友人家賭博,不意全部 輸得精光,乃向警察機關謊報被搶,以為掩飾。試問對甲應如何論罪科刑?
甲、乙為同居室友,甲某日自外竊得機車一輛,性能頗佳,乙雖明知該車 係竊贓,因好玩,竟借用至各處兜風。事為彼等友人丙獲悉,力促儘快銷 售,以免遭惹後患,經甲同意後,遂介紹甲將該車持至某機車行售賣,惟 因價錢未談攏而作罷,嗣為失主查獲移送法辦。試問甲、乙、丙三人各應 負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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