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國各級地方政府言,府際間之協力關係為何?試就法制面與實務面析
論之。
試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論述對公費選舉、選舉經費來源及防止賄選有何
具體之相關規範?又如何方能更加淨化選風?
我國憲法如有未列舉中央或地方事項發生時,依事務之性質分別屬於中央
或地方。遇有爭議時,由何院解決之?
行政院
立法院
司法院
監察院
縣轄市之人口要件為:
聚居達二十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
聚居達十五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
聚居達十五萬人以上未滿四十五萬人
聚居達十萬人以上未滿五十五萬人
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
免之主管或首長為:
主計、人事、檢調、衛生、環保
審計、人事、教育、警察、稅捐
審計、人事、政風、衛生、環保
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
下列何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
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行政機關議決者
創設地方公民團體之權利者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行政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5 條之規定:
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
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一層級為限
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名稱為處、大隊、所、中心
縣(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名稱為隊、所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與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其上位母法均為:
地方制度法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自治條例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自治條例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依地方制度法第83 條第1 項,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
(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及村(里)長任期屆滿
或出缺應改選或補選時,如因何種情況,得延期辦理改選或補選?
緊急危難
不可抗力
特殊事故
重大事故
各級地方政府有依法得徵收之財源而不徵收時,其上級政府得酌減其補助
款;對於何種情形其上級政府得酌增其補助款?
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
努力節流具有績效者
財源窘困者
具財政且有績效者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辦理公共造產業務之協調、諮詢,得
設公共造產委員會,有關該公共造產委員會,下列選項何者為是:
不得由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擔任
置委員八人至十二人
任期五年
有給職
縣(市)長有下列何情事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
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
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
涉嫌犯前款以外,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之罪,經第二審判處有罪者
依行政執行法被拘留者
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被留置者
地方政府應就其基準財政收入及其他經常性之收入,優先支應下列何項支
出?
地方政府編制內員額與經上級政府核定有案之人事費及相關費用
非經常性支出
地方大型建設經費
其他非屬地方政府應行辦理之地方性事務經費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事項如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
(鎮、市)事務時,由何者統籌指揮各相關地方自治團體共同辦理?
內政部
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
直轄市
縣(市)
下列陳述何者為非?
台北市政府為機關
台北市議會為機關
直轄市議會議員總額最多不得超過五十二人
直轄市選出之原住民名額在十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
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
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此謂
之:
委任事項
委辦事項
委託事項
自治事項
有關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之產生,下列陳述何者為非?
鄉(鎮、市)人口在一千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人
人口在一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七人
人口在五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一人
人口在十五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二十九人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算定可供分配直轄市之款項後,應參酌下列何等因素,
研訂公式分配各直轄市?
受分配直轄市以前年度營利事業營業額
財政努力
轄區內之交通狀況
國民所得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的規定,各稅之受償順序為:
地方稅優先於國稅
國稅優先於地方稅
縣(市)稅優先於鄉(鎮、市)稅
並無先後順序之規範
可觀看題目詳解,並提供模擬測驗!(免費會員無法觀看研究所試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