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有建地100 坪,甲之應有部分為五分之三。甲在未知會乙、丙之情
形下,委請A 在其所指定約40 坪之特定地方建築樓房兩棟,一棟供自己居住,
另棟則讓與丁。乙、丙聞訊後以甲侵害自己土地所有權,請求甲、丁應拆屋還地
於自己(即乙、丙),但甲則依民法第818 條規定,主張自己有使用全部共有土
地之權利,丁則主張自己之房屋係經甲之許可始座落於共有土地之特定部分,從
而雙雙對乙、丙加以抗辯。問:乙、丙及甲、丁各自之主張孰為有理?
甲為非婚生子女,因生父過世,主張繼承生父一筆遺產,但因其他繼承人否認其
依法有遺產繼承權,乃對其他繼承人提起繼承權存在確認訴訟。乙得知其事,乃
與甲協議,雙方訂立契約,約定乙在甲提起確認繼承權存在之訴訟中,願意親自
出庭作虛偽證述及提供其他偽造之證據,以協助甲獲得勝訴取得遺產;相對的,
甲則承諾在獲得勝訴判決取得繼承遺產時,將其取得遺產二分之一,讓與於乙。
事後,甲果然獲得勝訴確定判決,順利取得遺產。乙依約定請求甲讓與遺產二分
之一於乙,惟此時甲已反悔當初約定,乃拒絕依約定履行。問:乙對甲之請求,
有無理由?
甲乙結婚,甲乙婚後育有一子丙與一女丁,丙與戊結婚生有一子A 與一女B,丁
未婚,甲丙一起出國辦事,甲丙因飛機意外同時死亡,甲的遺產繼承人為何?
甲的子女丙與丁,以及甲的配偶乙
丙的子女A 與B、乙、丁及戊
丁與乙,而丙的應繼分由其子女A 與B 與其配偶戊共同代位繼承
丁與乙,而丙的應繼分由A 與B 共同代位繼承
甲與丙就一台起重機簽訂買賣契約,惟關於該物之交付地點,雙方同意由甲做成
決定後再行通知丙。甲確定後乃託乙代為傳達予丙知曉。則乙為甲之:
使者
代理人
代表
經理人
甲男與乙女在一次工作場合互相認識而相戀,希望結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男與乙女須先確認對方尚未結婚
甲乙必須非六等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否則婚姻無效
若甲乙任何一方未成年,則須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否則其法定代理人得撤銷
甲乙之婚姻
若甲在與乙相識過程中欺騙乙其為某大公司之經理,甲事實上僅是該公司之一
般職員,乙婚後始知甲欺騙之事實,則乙可以於發現詐欺之事實,一年內撤銷
甲乙之婚姻
甲乙兩人訂立買賣契約後,因可歸責於甲之事由而無法履行,乙已不欲繼續履行
該約,請問乙應如何處理?
乙應請求法院公證人公證
乙應請求法院為解除契約之判決
乙只要向甲以意思表示解約即可
乙不須向他方為意思表示,只要乙有解除之意思,契約即自動消滅
甲有房屋一間,答應出租於乙,已先收下乙支付之定金,其後因丙也有意承租,
且租金較高,甲乃又答應將該房屋出租於丙,並將房屋交付於丙占有使用。於此
情形,乙有何權利可以主張?
請求甲交付房屋
請求甲加倍返還定金
請求丙交付房屋
聲請法院撤銷甲丙間之租賃契約
關於時效取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時效取得為原始取得
不動產所有權之時效取得,限於他人未經登記之不動產
不動產之所有權之時效取得,當該占有人一完成時效取得之要件,立即取得不
動產之所有權
占有人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者,其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十九歲喪偶之甲未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許,開具遺產清冊向法院為限定繼承之呈
報。該限定繼承之效力為何?
有效
無效
法定代理人得撤銷
法定代理人事後得承認
下列何者,不是民法有關合夥所規定之法定退夥事由?
合夥人死亡者。但契約訂明其繼承人得繼承者,不在此限
合夥人受破產或禁治產之宣告者
合夥人受刑事判決二年以上徒刑確定者
合夥人經開除者
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卻因不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
作發生瑕疵時,定作人不得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請求損害賠償
減少報酬
請求承攬人修補
經催告承攬人修補,而承攬人不修補時,自行修補
甲(男)乙(女)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八日結婚後,甲乙欲約定夫妻財產制,
下列何項並非甲乙得約定而選擇者?
分別共有財產制
共同財產制
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
依據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下列關於子女之稱姓的
敘述,何者為錯誤?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者,從母姓
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子女出生登記後,父母得以書面約定變更子女之稱姓,變更之次數不限
民法第819 條第1 項規定:「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茲所稱處分,
不包括下列何者?
事實上處分
法律上處分
負擔行為
處分行為
土地所有人先將其所有之土地設定地上權予甲,再設定普通抵押權於銀行,向銀
行借錢。在銀行的債權清償期屆至之後,而地上權期間尚未屆滿之前,若銀行實
行抵押權,下列關於銀行得否請求法院除去地上權而進行拍賣的敘述,何者正確?
得請求除去地上權,進行拍賣
不得請求除去地上權,進行拍賣
視地上權的存在是否影響抵押權的實行而定,若地上權的存在,影響抵押權的
實行,銀行就可以請求除去地上權,進行拍賣,否則,就不可以
視土地所有人是否補償地上權人而定
關於惡意占有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依關於無因管理之規定請求償還
負返還孳息之義務
得消費占有物之孳息,但須負償還其孳息價金之義務
對於占有物滅失或毀損,縱無可歸責之事由,亦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下列有關承諾之敘述,何者為錯誤?
對話為要約者,當時雖未承諾,但嗣後仍有其拘束力
遲到之承諾為新要約
意思實現為可認為承諾之事實
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
甲出賣A 車予乙,乙已交付全部價金,在交付該車前,甲不慎毀損之。乙請求甲
返還已交付之價金之依據為何?
主張契約無效,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撤銷契約,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解除契約,請求回復原狀
主張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依據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下列關於婚生子女之推
定及否認的敘述,何者正確?
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子女不得提起否認之訴
子女婚生否認之訴,應自夫妻之一方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
之
子女婚生否認之訴,應自夫妻之一方知悉該子女出生之日起二年內為之
受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之生父,得提起否認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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