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民國92 年5 月5 日向乙購買電腦一部,價金5 萬元。乙雖然已經交付電腦,
但甲遲遲未交付價金。甲在93 年6 月6 日路上碰到乙,覺得不好意思,自動向
乙表示:「上次欠的錢,還沒還,隔幾天再還。」一轉眼,乙忘記了,直到94 年
8 月8 日才起訴向甲請求交付價金。試問:乙的起訴,是否有理由?
甲出租房屋於乙,月租1 萬元,約定租期1 年,書面契約成立當場乙繳交3 萬元
之押租金於甲,甲即將房屋交付於乙使用。租約未辦理公證。租賃關係存續中甲
將房屋出售丙,在租期屆滿前兩天,完成移轉登記。租期屆滿後,乙並未立即返
還租賃物,而仍為房屋之繼續使用。試問何人在何種情形下對乙得依何種法律關
係請求返還房屋?乙應向何人請求押租金之返還?
甲運交遭黃麴毒素汙染的玉米粒一批給乙,此批玉米粒又導致乙原儲藏的玉米粒
受汙染,則甲對乙所負責任範圍為何?
僅限於汙染的玉米粒本身
汙染的玉米粒加上遲延利息
汙染的玉米粒加上其所汙染的玉米粒
不負責任
有關法律行為標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公序良俗乃指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道德觀念而言
法律行為的動機違反公序良俗,該法律行為一律無效
事先放棄撤銷結婚訴權之約定,未違反公序良俗
夫妻間為恐一方於日後或有虐待或侮辱他方情事而預立離婚契約者,其契約未
違反善良風俗
甲向乙購買電腦一台,已經交付。某丙向甲主張該電腦的所有權,甲轉向乙主張
電腦有權利瑕疵,就甲乙間爭議,權利瑕疵的舉證責任屬於:
甲
乙
丙
第三公正人士
下列何者,不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的成立要件?
被害人受有損害
行為具有不法性
行為與損害間具有因果關係
被害人無故意或過失
甲為受監護宣告之人,出售A 屋給乙,並立即移轉登記。乙不知甲為受監護宣告
之人,將該屋出售並移轉登記於不知情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與乙之買賣契約無效,但物權行為有效
乙為善意,取得A 屋所有權
乙未取得A屋所有權
甲得請求丙返還A 屋
42 歲之甲偕朋友乙搭乘「愛之船」旅遊,於船邊拍照時,不幸雙雙失足落海,乙
獲救,甲失蹤。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之子女得於甲失蹤滿半年後聲請死亡宣告
甲之債權人得於甲失蹤滿3 年後聲請死亡宣告
甲之配偶得於甲失蹤滿1 年後聲請死亡宣告
檢察官得於甲失蹤滿7 年後聲請死亡宣告
下列有關法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法人於發起人聲請許可時,取得權利能力
法人之權利能力與自然人之權利能力無任何差異
法人有接受遺贈之能力
法人進入清算程序時,其權利能力消滅
甲發信函予乙表示承諾購買乙所有之物,惟甲於該信函送達至乙處前猝死,則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該承諾於甲死亡時失其效力
該承諾於送達乙處時發生效力
該承諾於甲之繼承人承認時發生效力
乙得以甲之死亡否認該承諾之效力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時,下列何者,不在損害賠償範圍之內?
為死者支出之醫療費用
死者如尚生存所應取得之利益
為死者支出之殯葬費用
死者依法應支付之扶養費用
乙為甲修理屋頂偷工減料,乙完工後數日,因下雨房屋嚴重漏水,導致古畫數幅
毀損,甲因此頓覺人生無味而自殺,甲之繼承人丙是否可以向乙主張賠償?
得向乙主張扶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
不得向乙主張扶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
得向乙主張扶養費但不得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得向乙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但不得請求扶養費
民法第761 條第2 項規定:「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
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下列何者
不可能是本條所稱之「契約」?
保證契約
租賃契約
借貸契約
寄託契約
甲以自己之名義出售乙所寄放之名畫於丙,丙不知甲無處分之權限,下列敘述何
者錯誤?
甲讓與畫之所有權於丙,為無權處分
丙並未取得畫之所有權
乙得向甲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乙得向甲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依民法規定,各共有人就共有物及其應有部分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與他人訂定共有物之買賣契約,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移轉共有物之所有權,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得對共有物自由設定負擔
處分其應有部分,應得共有人過半數之同意
有關繼承之拋棄,依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應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須於繼承開始前為之
拋棄不具溯及效力
應以書面向其他繼承人為之
分別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將其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出賣並移轉登記
予第三人,其效力為何?
效力未定
有效
無效
得撤銷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可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
夫妻僅於判決離婚時,始得請求行使負擔
夫妻縱已協議,法院為子女利益亦得改定之
父母均不適合行使權利時,得由法院另定監護人
甲男乙女結婚時,甲滿18 歲,乙滿17 歲,婚後2 年甲乙不和,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甲乙可以自行兩願離婚,但應以書面為之,2 個以上的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
關為離婚登記
甲乙兩願離婚時,應經甲的父母同意,以書面為離婚協議,2 個以上的證人簽
名,並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
甲乙兩願離婚時,應經乙的父母同意,以書面為離婚協議,2 個以上的證人簽
名,並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
甲乙兩願離婚時,應經甲乙父母同意,以書面為離婚協議,2 個以上的證人簽
名,並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
關於婚姻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家庭生活費用由夫負擔
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
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
有正當理由時,配偶可不負同居義務
甲夫乙妻結婚時,約定以普通共同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下列何者屬於甲乙之公
同共有之財產?
甲工作用之計程車
乙個人使用之皮包
甲所購買之傢俱組
乙所購買之化妝品
甲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因故遭人民毆傷,導致殘廢。甲受傷期間,醫療費用
由全民健康保險支付,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領取殘廢給付。嗣後甲向滋事者
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時,是否應扣除該等醫療費用及殘廢給付?
醫療費用及殘廢給付均應扣除
醫療費用及殘廢給付均不應扣除
僅扣除醫療費用,不扣除殘廢給付
僅扣除殘廢給付,不扣除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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