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
普通科目 |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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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1. 財務管理 2. 證卷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3. 中級會計學 4. 經濟學 |
說明 | 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全部測驗式試題;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測驗式試卡應以2B鉛筆作答,並須攜帶軟性品質較佳之橡皮備用;申論式試卷應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
四等
普通科目 |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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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 1. 經濟學概要 2. 財務管理概要 3. 會計學概要 |
說明 | 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全部測驗式試題;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測驗式試卡應以2B鉛筆作答,並須攜帶軟性品質較佳之橡皮備用;申論式試卷應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