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別 | 應考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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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 (即民國76年5月8日以後,88年8月11日以前出生者),並具以下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 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本考試之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3)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
四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 (即民國76年5月8日以後,88年8月11日以前出生者),並具以下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本考試之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2)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 (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