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初等考、特考怎麼分
公務人員考試主要分為兩種:一是每年例行舉辦的高普考、初等考,主要分發單位以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一級機關、學校為主;另外一種則是不定期舉辦的特種考試(簡稱特考)。
高普初考和特考的差別就考試時間而言,高普初固定一年一次、特考採不定時制(遇缺才補);以資格而言,高普初考分五等,依照每個等級有不同限制。而特考是針對『特殊資格』人員或機關『特殊需求』(如:司法人員、調查人員),因此要符合條件才能報考。
特考與一般高普考最大差異在於特考錄取名額為『特考特用』,特考及格之考生依據不同的考試種類有『留任三~六年』,方能申請轉調該分發任用單位之外的機關。
註:自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起,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年限由1年改為3年,及格人員於分發任用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依據考選部 103.1.9 公告實施之考選新措施)
公務人員考試各級應考資格
考試名稱 | 應考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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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地特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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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四等 地特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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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地特五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 (無學歷限制,報考時不須繳交學歷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