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線上測驗 > 公職考試>高考/三等>法制 > 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立法程序與技術
試依我國憲法或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分別說明何種機關有權向立法 院提出法律案。
立法院依憲法或相關法律規定所行使之同意權,其處理程序有所不同。 試分述立法院對考試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行使同意權之程 序。
試就中央法規標準法相關規定,說明法規廢止的原因。
法律措詞之作用,旨在使一般人能瞭解法條的意涵。在草擬法案時須善 用法律語態。試分別說明法律正面語態及反面語態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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