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線上測驗 > 公職考試>高考/三等>財稅行政 > 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 稅務法規
請說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計算個人綜合所得淨額「特別扣除額」之種 類。
稅捐稽徵法第一條之一規定:「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 對於據以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但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尚未核課確 定之案件適用之。」請分析「解釋函令」之性質。
請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說明「銷售貨物」與「銷售勞務」之概念 及內涵。
甲於八十二年取得農業用地,並經核准免徵土地增值稅,於八十六年以將 變更為住宅使用為免受罰為由,自動補繳原免徵之本稅及利息確定,惟於 九十二年申請退還補繳之稅捐,被乙稅捐機關拒絕。試問,甲之退稅請求, 是否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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