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線上測驗 > 公職考試>地方特考/三等>法制 > 9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 立法程序與技術
試述我國憲法第五十七條與增修條文第三條覆議權之區別。
下列法規用語如何在法條中正確地加以使用? (一) 「審查」 (二) 「審核」 (三) 「審議」
法案起草之步驟為何?簡答之。
在立法程序中,委員會具有那些功能?立法院常設委員會能否發揮前述 功能?試分別加以說明。
可觀看題目詳解,並提供模擬測驗!(免費會員無法觀看研究所試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