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人員三等考試 立法程序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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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有效規範食品安全衛生,保障人民飲食安全與身體健康,若立法院修改「食品安 全衛生管理法」,其中條文規定:「因本條例課處之罰鍰,應提撥一定比例專款, 專用於食品安全衛生等管理事項;其分配、提撥比例及運用等事項之辦法,由衛生 福利部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財政部定之。」衛生福利部因此會同相關機關訂定 「食品安全衛生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其中復有條文規定:「各級政府 對於處理食品安全衛生人員應給予適當獎勵。前項獎勵方式及預算,由各級政府依 其權責分別定之。」如前述相關法規經立法通過,及公布施行,甲縣因此而欲為該 縣之「處理食品衛生安全人員獎勵金分配」發布自治法規,其中亦擬一併包括相關 執行人員對違規行為之舉發以及執行有關行政懲處與獎勵等事項。 請就上述事實為基礎,回答下列問題:
(一) 此一「自治法規」應以「自治條例」抑或「自治規則」之方式為之?(15 分)
(二) 請分別說明若以「自治條例」或「自治規則」方式制定,應分別經過何種立 法程序始生效力?(20 分)
附錄法條
:地方制度法
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 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 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第 27 條第 1 項:「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 得依其法定職權或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2.
為有效遏阻酒醉駕車,甲直轄市擬制定相關自治條例,較中央之「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為更嚴格之規定。其中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則將較中央對於酒駕 罰鍰基準為「多一倍」處罰。除此之外,亦有其他相關處罰規定,例如汽車所有人 明知駕車者有飲酒,而仍將汽車借給他人而被查獲、或同車乘客(成年且有駕照) 未勸阻酒駕者;及販賣酒精性飲料之特種行業或餐廳等行業,未設置代客叫車告示 牌者,都將予以處罰。
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 就該自治條例中「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則將較中央對於酒駕罰鍰之基準為 多一倍處罰」規定,是否有牴觸中央法律?(15 分)
(二) 本自治條例報行政院核定時,行政院認為有若干條文違法,則行政院可為何種 處置?又對直轄市之此種處置,甲直轄市對此有何法律救濟途徑?(20 分)
附錄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1 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 1 萬 5 千元以上 9 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 吊扣其駕駛執照 1 年;附載未滿 12 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 照 2 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下略)」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3.
為合理抑制房價,主管機關擬立法規範,對個人持有超過 3 戶之「自用住宅」課予 較高稅賦。
(一) 請對「自用住宅」作法條之「立法定義」,並說明立法理由。(15 分)
(二) 請說明本法可能尚應有那些規範事項,就其中一個內容擬定具體法條,並說明 其立法理由。(15 分)
題型:申論題
難易度:尚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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